对施工人员及施工程序的要求
屋面工程的防水必须由防水专业队伍或防水工施工,严禁没有资质等级证书的单位和非防水专业队伍或非防水工进行屋面工程的防水施工,建设单位或监理公司应认真地检查施工人员的上岗证。施工中施工单位应按施工工序、层次进行质量的自检、自查、自纠并且做好施工记录,监理单位做好每步工序的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层次的作业。屋面工程所采用的防水材料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并经指定质量检测部门认证,确保其质量符合《屋面工程技术规范》(GB50207-94)或国家有关标准的要求。防水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后应附有出厂检验报告单及出厂合格证,并注明生产日期、批号、规格、名称。施工单位应按规定取样复检,取样复检严格按照见证取样送样制度,在建设单位代表或监理单位人员见证下,由施工人员在现场抽样,送到试验室进行试验。经复检合格,提交复检试验报告合格单后方可在防水工程中应用。严禁在工程中使用不合格的防水材料,不合格材料一经发现应即刻全部撤离施工现场。
四、屋面防水施工要点
1、施工的环境要求
为了保证施工操作以及卷材铺贴的质量,宜在+50C~+350C气温下施工;高聚物改性沥青以及高分子防水卷材不宜在负温以下施工,热熔法铺贴卷材可以在-100C以上的气温条件下施工,这种卷材耐低温,在负温下不易被冻坏。雨、雪、霜、雾,或大气湿度过大,以及大风天气均不宜露天作业,否则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
2、对屋面排水坡度的要求
平屋面的排水坡度为2%~3%,当坡度小于等于2%时,宜选用材料找坡;当坡度大于3%时,宜选用结构找坡。天沟、檐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1%,沟底落差不得超过200mm。水落口周围直径500mm范围内坡度不应小于5%。